二零一四年
最近總是覺得生活缺少了一塊,這一年過得太快,也感激遇到很好的人和事,在這個甚麼都要快的環境下生存、要站穩也不容易。我記性很差,有些事情不記下來很快便會忘記,甚至有時候不記得發生過甚麼。
這幾年間寫字成為我的主要工作,當初因為喜歡時裝和寫字而選擇這份職業,每天對著不同的人和事物是很有趣,不過假如寫不出好的文章那還剩下甚麼?文字工作者的擔子很重,每隔一後時候便會反問自己在做甚麼,一直不覺得自己的文章好看,也討厭自己不能用心寫出好文章。
今天對時裝的感覺是,我不喜歡,但也不討厭。
因為喜歡文化生活,才不想過著刻板的日子,讀書時很喜歡時裝,還保留很多時裝報導的剪報,畢業後還是很喜歡時裝。自己也察覺到這兩年的心態及喜好轉變,由原本很喜歡的事情也開始變得不再在意,正如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反問自己,這也是好事,證明還是想去改變、不再原地踏步停留。
至少我還記得初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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