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偶然看到一年前在 ipod 內打的一篇文章,就在做上一份工的時候初時感到很高興,因為每天都在不斷在學習,然後三個月後,就在下班的時候寫下這篇文章,內容大概是說已經覺得上班有點悶,不是自己追求的東西,也說了自己想從事藝術、廣告,這些創作的工作,然後自己也算是半個讀時裝出身的人,也希望做的工作與時裝有點關係,然後在最後打了一句
「希望下次再睇這篇文章的時候清楚知道自己想做甚麼。」
畢業後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想做些甚麼,但喜歡的事就清楚知道 : 寫字、時裝、諗野、畫野、藝術、文化、睇靚野等通通都喜歡,還有就是希望不要做一份要穿套裝的工,上班時間不要太死板,我討厭香港這種朝九晚六的上班模式,現在這份工作都包括以上大部份要點,但這份工作真的不容易,既然現在有這個機會我一定會努力。
我以往比較少在這裡說我工作的事情,就在這裡分享一點工作上的事情吧。最初我擔心文字上的問題,我的文筆不是好,經常詞窮,不過現在已經不是一個問題,因為最大的問題還等著我來,昨天嘗試了同事們所說的其中一關 product shooting,那刻真的很無助,而且身邊不斷有人說「平常心就得啦,總之要做好 re-shoot 的準備 !」結果今天用了兩個多小時影了三十件貨,因為相比起其他同事我實在算影得少野,雙腳還未跪瘀,只是不知道甚麼才是好,對自己的要求還不夠高,有時候在想自己的程度是否止於此 ? 經過說喜歡諗野,把創作掛在嘴邊的人,做出來的東西過唔過到自己那關 ? 到自己在想 layout 和 idea 的時候,腦袋真的會一片空白,我要吸收更多更多的東西,要更清楚知道自己在做甚麼,因為這些都只是一個過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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